沉淀是发生化学反应时生成了不溶于反应物所在溶液的。从字意上理解就是在重力作用下沉淀去除。污水中的悬浮,可以这是一种物理,简便易行,效果良好,是污水处理的重要技术之一。
根据悬浮的性质、浓度及絮聚丙烯酰胺凝性能,沉淀可以分为:自然沉淀,絮凝沉淀,区域沉淀。域沉淀的悬浮颗泣浓度较高(5000mg/L以上),颗粒的沉降受到周围其它颗粒影响,颗粒间相对位置保持不变,形成一个整体共同下沉,与澄清水之间有清晰的泥水界面。二次沉淀池与污泥浓缩池中均有区域沉淀发生。
絮凝沉淀是颗粒物在水中作絮凝沉淀的。在水中投加混凝剂后,其中悬浮物的胶体及分散颗粒在分子力的相互作用下生成絮状体且在沉降中它们互相碰撞凝聚,其尺寸和不断变大,沉速不断加。悬浮物的去除率不但取决于沉淀速度,而且与沉淀深度有关。地面水中投加混凝剂后形成的矾花,生活污水中的有机悬浮物,活性污泥在沉淀中都会出现絮凝沉淀的现象。
缺点
污水处理剂的缺点
在网上看到很多关于聚丙烯酰胺作为的好处,很少提到关于聚丙烯酰胺在废水处理应用的缺点,
通过网友评论,笔者发现聚丙烯酰胺做为污水絮凝剂的主要缺点有以下三类
1、会使水的COD和氨氮含量
2、盐度会加 丙烯酰胺有毒 聚丙烯酰胺毒性相对较低
3、加量大的时候的粘度会加。使用量的话,效果又不好 ,所以一定要控制好加量。
聚丙烯酰胺用于污水处理时主要用于絮凝沉淀,废水中只需投加少量的聚丙烯酰胺产品即可以排水中的悬浮物,使更清澈,如果聚丙烯酰胺投加量过大会废水,流动性减弱,拥挤堵塞排污管道。 这是在使用中常遇到的问题。
絮凝剂的分子、分子结构与形状及其所带基团对絮凝剂的活性都有影响。
一般来讲,分子量越大,絮凝活性越高;线性分子絮凝活性高,分子带支链或交联越多,絮凝性越差;絮凝剂产生菌处于后期,细胞表面蔬水性强,产生的絮凝剂活性也越高。
尽管聚丙烯酰胺作为絮凝剂的缺点有很多,但并不影响其作为目前用量 多佳广的絮凝剂产品之一,聚丙烯酰胺具备超高分子量结构和投加量低,处理单位体积污水成本较低等优点,在没有出成本更低效果更好的絮凝剂产品之前,聚丙烯酰胺无疑很具有前景的絮凝剂产品。
【 行业动态】11月30日,第二十一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于法国巴黎举行,本次气候大会上很有可能将达成一项新协议,以取代即将到期的《京都议定书》。近年来,我国在节约和清洁利用能源、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方面做出巨大努力,成效有目共睹。不过,我国的碳排放量仍然较大,人均碳排放量已经超过欧盟。节能减排、减缓全球温度升高,既需要国家意志,也迫切需要公民积极行动。
应对气候变化已成全球共识 碳排放市场千亿可期
11月30日,万众瞩目的第二十一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COP21)于法国巴黎举行,在本次气候大会上,包括国家主席、美国奥巴马、德国总理默克尔等在内的逾百位国家元首和首脑将共同商议推动全球气候治理进程。此外,本届气候大会还有望达成一项新协议以取代2020年即将到期的《京都议定书》,新协议将成为2020年后全球应对气候变化行动的依据。
11月9日,世界气象组织发布《温室气体公报》,称2014年是有现代气象记录数据135年来为炎热的一年。而今年的温度再创新高,炎热程度甚至超越去年。根据目前的温度记录,2015年将成为1880年以来热的一年。社科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所长潘家华说。
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发展低碳经济已经成为世界各国的共识,近年来欧美发达国家不断推出对温室气体排放进行限制的法案,温室气体排放限额对本国工业发展和贸易的影响越来越大。早在2005年,《京都议定书》就将碳交易机制作为限制全球温室气体排放的新途径。
作为全球的发展家以及主要碳排放国之一,的态度成为世界各国关注的焦点。一直以来,节能环保都是我国的基本国策,而今年以来国家主席也在诸多场合都曾阐述我国对全球气候治理的主张,气候变化是全球性挑战,任何一国都无法置身事外,愿发挥建设性作用,推动巴黎大会如期达成、均衡、有力度的协议等论述均明确了我国对于全球气候问题的重视。
近年来,我国在节约和清洁利用能源、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方面做出巨大努力,成效有目共睹。不过,我国的碳排放量仍然较大,人均碳排放量已经超过欧盟。节能减排、减缓全球温度升高,既需要国家意志,也迫切需要公民积极行动。
今年9月,中美两国再度发表《气候变化联合声明》,承诺到2017年启动全国碳排放交易体系。中美两国达成气候减排合约,意味着全球的两个碳排放体进入全球碳排放体系。此举标志着促进温室气体减排、应对气候变化迈出了一大步。能源网首席研究员韩晓平说。
碳排放交易是为促进全球温室气体减排所采用的市场机制。建立碳交易市场之所以越来越迫切,是基于对当前碳排放水平的测算。如果要实现哥本哈根协议中关于将全球气温升高控制在2℃的要求, 气候变化事务特别代表解振华日前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我国已启动了7个省市的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目前进展非常顺利,不仅全部实现了上线交易,而且交易价格也比较稳定。他同时透露,除去年12月发改委发布的《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外,更高层级的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条例也已进入立法视野,碳市场的春天正渐行渐近。
2013年6月18日,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平台在深圳启动,标志着碳市场建设迈出了关键性一步。此后,北京、天津、上海、广东、湖北、重庆等省市先后启动了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截至2014年底,上述7个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均发布了地方碳交易管理办法,纳入控排企业和单位1900多家,分配碳排放配额约12亿吨。
日前发布的《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2015年度报告》显示,截至2015年8月底,7个试点累计交易地方配额约4024万吨,成交额约12亿元;累计拍卖配额约1664万吨,成交额约8亿元。试点地区2014年和2015年履约率分别达到96%和98%以上。
解振华表示,当前试点的关键是探索碳市场的运行机制,比如如何确定总量、配额如何分配、如何核查交易量和排放量等,希望通过试点获得确切、科学的核实方法。
在上,温室气体审定/核查机构的认可已开展多年,尤其近年来已发展成为上一个热门的新认可领域,此前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作为认可依据,2007年ISO∶14065《温室气体温室气体审定和核查机构认可要求》发布后,该标准逐渐被各国认可机构作为温室气体审定/核查机构的认可准则加以采用并成为共识。
我国碳交易试点自2013年启动以来,各试点地区不断完善配额分配、温室气体排放核算等规则,积极探索、创新以碳排放为标的的碳金融产品和机制,核证资源减排量(CCER)为标的的质押、碳期权合同、碳基金、CCER预购买权、借碳业务等新兴领域表现活跃。
目前,已有22个重点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核算与报告指南发布,国家碳交易注册登记系统也已建设并运行。发改委气候司副司长蒋兆理表示,下一步,将制定碳排放权交易总量设定和配额分配方案,不断完善机制,为实施全国性的碳排放交易奠定基础。
据估算,未来我国碳市场排放量约在30亿至40亿吨,现货交易额估计会在12亿至80亿元;如果进一步考虑期货,交易金额会大幅增加,活跃性也将大幅提升,交易金额可能达到600亿到400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