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 山西文化中心疏散应急灯指示系统满足国家标准GB17945-2011《消防应急灯具》1.控制器应能控制并显示与其相连的所有消防应急灯具的工作状态,并显示应急启动时间。2.控制器在与其相连的消防应急灯具之间的连接线开路、短路时,应发出声、光故障信号,并指示故障部位。满足欧洲标准EN62034-2006《电池供电的应急逃生照明灯的自动测试系统》1.系统自动实时测试--通讯供电线路失败--系统组件工作失败--蓄电池工作失败--应急光源2.系统定时周期检测应急转换功能和应急持续时间,并满足以下要求:--可以根据不同国家的标准要求设定检测周期和检测时间--为避免在检测过程中发生火灾,系统可以设定检测间隔灯具的数量和时间--为使检测数据准确,系统自动避开检测前灯具发生应急放电情况.
应急照明集中电源的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安装场所应符合要求。
2 供电应符合设计要求。
3 应急工作时间应不小于其本身标称的应急工作时间。
4 输出线路、分配电箱、输出电源负载应与设计相符,且不应连接与应急照明和疏散无关的负载或插座。
5 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应设主电和应急电源状态指示灯,主电状态用绿色,应急状态用红色。
6 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应设模拟主电源供电故障的自复式试验按钮(或开关),不应设影响应急功能的开关。
7 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应显示主电电压、电池电压、输出电压和输出电流,并应设主电、充电、故障和应急状态指示灯,主电状态用绿色,故障状态用黄色,充电状态和应急状态用红色。
8 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应能以手动、自动两种方式转入应急状态,且应设只有专业人员可操作的强制应急启动按钮。
9 应急照明集中电源每个输出支路均应单独保护,且任一支路故障不应影响其他支路的正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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