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 乌海中央智能数字应急疏散照明指示系统由集中控制型消防应急灯具控制器自动形成最佳疏散路线并控制现场的集中控制型消防应急标志灯指示,改变逃生方向。该系统的工作原理如下: 在建筑物内疏散通道的地面或靠近地面的墙上每隔一定的距离埋设一只集中控制型消防应急标志灯,消防应急标志灯沿疏散路线埋设直至通向任何一个安全出口。所有的集中控制型消防应急标志灯通过总线方式连入集中控制型消防应急灯具控制器。 非火灾时,集中控制型消防应急灯具控制器时刻监视每一只集中控制型消防应急标志灯的工作状态,当消防应急标志灯本身或连接线路出现故障时报出故障灯的编号和位置,便于马上进行维修,以防火灾出现时应急灯具不能发挥作用;火灾时,集中控制型消防应急灯具控制器接收到来自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报警位置信号后,立即从智能逃生路线数据库中查找最佳疏散路线并迅速启动消防应急标志灯上的相应方向的指向光源,使疏散线路上的所有消防应急标志灯沿疏散通道向安全出口的方向一个个依次闪烁,并发出声音提示,使逃生者能看到闪烁移动的光源并沿着移动光源安全地到达安全出口。 随着火灾的蔓延,发生新的火情时,例如当某一安全出口在火灾蔓延的过程中由安全变为不安全或有防火卷帘门将疏散通道阻断时,集中控制型消防应急灯具控制器将根据火灾的变化情况,自动形成新的最佳疏散路线,控制消防应急标志灯按照新情况下的疏散路线指示安全出口方向,从而形成新的安全疏散路线.
应急照明控制器的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急照明控制器应安装在消防控制室或值班室内。
2 应急照明控制器应能控制并显示与其相连的所有消防应急灯具的工作状态,并显示应急启动时间。
3 应急照明控制器应能防止非专业人员操作。
4 应急照明控制器在与其相连的消防应急灯具之间的连接线开路、短路(短路时消防应急灯具转入应急状态除外)时,应发出声、光故障信号,并指示故障部位。声故障信号应能手动消除,当有新的故障信号时,声故障信号应能再启动。光故障信号在故障排除前应保持。
5 应急照明控制器应有主、备用电源的工作状态指示,并能实现主、备用电源的自动转换。且备用电源应能保证应急照明控制器正常工作2h。
6 当应急照明控制器控制应急照明集中电源时,应急照明控制器应能控制并显示应急照明集中电源的工作状态(主电、充电、故障状态,电池电压、输出电压和输出电流),且在与应急照明集中电源之间连接线开路或短路时,发出声、光故障信号。
7 应急照明控制器应能对本机及面板上的所有指示灯、显示器、音响器件进行功能检查。
8应急照明控制器应能以手动、自动两种方式使与其相连的所有消防应急灯具转入应急状态;且应设强制使所有消防应急灯具转入应急状态的按钮。
9当某一支路的消防应急灯具与应急照明控制器连接线开路、短路或接地时,不应影响其他支路的消防应急灯具和应急电源的工作。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目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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