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
杨立新解释说,“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是一个有期限的用益物权,存在到期后的续期问题,其他法律因此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70年期限到期后应当申请续期,并交纳续期的出让金。”
杨立新介绍,在《物权法》制定过程中,城市居民反映强烈,担心70年期限到期后,自己的权益会受到损害,甚至被赶出家门,流离失所,因此纷纷提出不同意见。“立法机关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在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了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后自动续期的内容,安定了民心。”
曾参与《物权法》起草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原民法室主任姚红介绍“自动续期”的立法用意时说,考虑到住宅土地使用权涉及千千万万的百姓利益,以一个小区为例,土地使用权一旦到期,整个小区的居民都面临着办理续期的问题,那么到时候排队都排不过来。为了方便百姓,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就规定了“自动续期”,“意图其实是不用老百姓都排队去办续期手续。”
2 产权到期后如何续期?
当前已有个别地区发生“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的事件。
温州上世纪90年代初,为了顺利推进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工作,市区按20年到70年分档,由受让方自行选择的方式给予办理出让手续,并交纳相应的土地出让金额,这也是引发今年4月温州发生“土地续期需交数十万元费用”争论的历史原因。
杨立新说,他们在续期意见中提到,“凡是期限不够70年的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后必须都续期到70年,而70年使用权到期后将自动续期,意思就是,这相当于是一种无期限的物权。”也就是说,老百姓一旦取得了70年的土地使用权,那么就相当于永久使用,到期后自动续期,成为永久性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有机高分子絮凝剂出现于20世纪50年代,它们应用前途广阔,发展非常迅速。已用于给水净化,水/油体系破乳,含油废水处理,废水再资源化及污泥脱水等方面;还可用作油田开发过程的泥浆处理剂,选择性堵水剂,注水增稠剂,纺织印染过程的柔软剂,静电防止剂及通用的杀菌、消毒剂等。
种类和性质
有机高分子絮凝剂有天然高分子和合成高分子两大类。从化学结构上可以分为以下3种类型:(1)聚胺型-低分子量阳离子型电解质;(2)季铵型-分子量变化范围大,并具有较高的阳离子性;(3)丙烯酰胺的共聚物-分子量较高,可以几十万到几百万、几千万,均以乳状或粉状的剂型出售,使用上较不方便,但絮凝性能好。根据含有不同的官能团离解后粒子的带电情况可以分为阳离子型、阴离子型、非离子型3大类。有机高分子絮凝剂大分子中可以带-COO-、-NH-、-SO3、-OH等亲水基团,具有链状、环状等多种结构。因其活性基团多,分子量高,具有用量少,浮渣产量少,絮凝能力强,絮体容易分离,除油及除悬浮物效果好等特点,在处理炼油废水。
非离子型有机高分子絮凝剂
非离子型有机高分子絮凝剂主要是聚丙烯酰胺。它由丙烯酰胺聚合而得。
阴离子型有机高分子絮凝剂
(1)阴离子型有机高分子絮凝剂主要有聚丙烯酸、聚丙烯酸钠、聚丙烯酸钙以及聚丙烯酰胺的加碱水解物等聚合物。
(2)丙烯酰胺和苯乙烯磺酸盐、木质磺酸盐、丙烯酸、甲基丙烯酸等共聚物。
阳离子型有机高分子絮凝剂
2.4.1季铵化的聚丙烯酰胺
季铵化的聚丙烯酰胺阳离子均是将-NH2经过羟甲基化和季铵化而得,可以分为聚丙烯酰胺阳离子化和阳离子化丙烯酰胺聚合。
(1)由聚丙烯酰胺季铵化
聚丙烯酰胺(PAM)先与甲醛水溶液反应,酰胺基部分羟甲基化,其次与仲胺反应进行烷胺基化,然后与盐酸或胺基化试剂反应使叔胺季铵化。
(2)由季铵化的丙烯酰胺聚合
在碱性条件下,先由丙烯酰胺与甲醛水溶液反应,然后与二甲胺反应,冷却后加盐酸季铵化。产物经蒸发浓缩、过滤,得季铵化丙烯酰胺单体。
聚丙烯酰胺的阳离子衍生物
这类产品多是由丙烯酰胺与阳离子单体共聚合得到的。
两性聚丙烯酰胺聚合物
以部分水解聚丙烯酰胺加入适量甲醛和二甲胺,通过曼尼兹反应合成出具有羧基和胺甲基的两性型聚丙烯酰胺絮凝剂。
丙烯酰胺接枝共聚物
因为淀粉价廉来源丰富,其本身也是高分子化合物,它具有亲水的刚性链,以这种刚性链为骨架,接上柔性的聚丙烯酰胺支链,这种刚柔相济的网状大分子除了保持原聚丙烯酰胺的功能之外,还具有某些更为优异的性能。
由于大多数有机高分子絮凝剂本身或其水解、降解产物有毒,且合成用丙烯酰胺单体有毒,能麻醉人的中枢神经,应用领域受到一定限制,迫使絮凝剂向廉价实用、无毒高效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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