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
“利剑斩污”行动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经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最大限度降低了污染物峰值浓度,减少了重污染天数。为巩固成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利剑斩污”行动结束后,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在认真落实省大气办1号、2号调度令和《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石政发〔2016〕53号)的同时,做好以下工作:
一、具体措施
1.继续实施火电企业“以热定电”措施,最大限度减少火电企业发电量。〔市发改委负责〕
2.按照省大气污染防治1号、2号调度令要求,对水泥、铸造、钢铁、火电、焦化等重点行业和燃煤锅炉实施生产调控措施。水泥行业,除承担居民供暖、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及有毒、有害废弃物等任务且达标排放的企业外,其他企业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3月15日一律错峰生产。铸造行业,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铸造企业准入公告的企业2017年1月1日至2月28日错峰停产,其他企业至2017年3月15日错峰停产。煤电行业,未达到超低排放水平的煤电机组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3月15日错峰停产。钢铁、焦化和锅炉等行业,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一律停产整治。〔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环保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
3.制药、化工、包装印刷、家具等VOCS排放生产企业,根据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清单,自2017年1月1日起,可向所在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提出复产申请,由所在县(市)、区政府(管委会)组织环保、工信等行业专家进行现场核实、认定,经市环保、工信部门组织专家核定确认后,有序恢复生产。未完成2016年治理任务、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继续停产整治。〔市环保局牵头,市工信局配合,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
4.自2017年1月1日起,全面淘汰市区建成区(桥西区、长安区、新华区、裕华区、高新区)35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和县(市)、区行政区域内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保留的燃煤锅炉(包括使用洁净型煤、兰炭等清洁燃料锅炉)全部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特别排放限值。对违法违规使用燃煤锅炉的予以严肃惩处。花房、苗圃、蔬菜大棚、畜牧生产设施等未采用低硫煤炭等清洁能源的一律停止使用。〔市环保局、市工信局、市农业局、市畜牧局、市园林局、市林业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
5.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涉气企业停产治理,非民用燃煤设施停用整治。三环以内严禁燃烧散煤,对未进行天然气改造、集中供热工程的城中村逐村逐户排查,全部更换为洁净型煤。四组团范围内的农村和其他县(市)、区建成区使用劣质煤的,由辖区政府负责更换为洁净型煤或优质低硫煤。对全市煤炭经营单位进行专项整治,坚决取缔非法售煤网点,严厉打击销售劣质煤的行为。〔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
使用说明
(1)使用自动高度分散溶解器 絮凝剂必须分散和谨慎溶解,避免因粉末表面迅速溶解而导致了粒子间相互附着,造成了粒子内部未能溶解的“鱼眼”。因此,通常的做法是使用各种类型的分散溶解器。如果不使用粉末分散溶解器,则应按照下列步骤进行溶解操作。
(2)不同分散溶解器水至溶解槽容积的一半。用搅拌器进行搅拌,将称重过的絮凝剂沿搅拌产生的旋涡边缘平静且迅速地倒入。在溶液的粘性变大之前,絮凝剂与溶剂完全混合非常重要。如果溶液的粘性太大,则会产生结块现象。加水至指定位置,并调整到特定浓度。继续搅拌直至高分子量絮凝聚合体完全溶解。
(3)分散溶解絮凝剂时应注意项目溶解时间根据下列情况,溶解絮凝剂所需的时间会有所不同:
a. 高分子量絮凝聚合体的类型;
b. 溶解絮凝剂所用的水质;
c. 水温;
d. 搅拌效率。
但是,大多数絮凝剂通常需要约1小时的搅拌时间才能使粉末充分溶解。絮凝剂混合不充分或者结块可能影响絮凝剂的性能,甚至可能产生沉积和阻塞管道和泵。 搅拌速度 搅拌速度的理想转速为每分钟200至400转。我们建议不要使用无法降低马达旋转速度的高速搅拌器。因为它可能破坏絮凝剂分子。对于容积为1~2立方米的混合槽,其理想搅拌器的马达功率应为1马力。 溶解速度 阴离子和非离子絮凝剂通常溶解于浓度为0.1%的溶剂中,阳离子絮凝剂则可溶解于浓度为0.2%的溶剂中。也可以略高的浓度开始溶解,然后在使用前立即稀释絮凝剂混合液。
应用领域
1城市污水 用从城市生活污水中分离出的具有絮凝、降解作用的高效混合菌群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可使污水 COD 和 BOD 的去 除率达到 100 %1[0。]
2 建材废水 含有高悬浮物的建筑材料加工废水也是较难处理的一类废水,例如陶瓷厂废水,主要包括胚体废水和釉药废水两种, 前者主要含有较多的黏土颗粒,后者除含黏土颗粒外,还有相当数量釉药。当添加 NOC-1 后 5 min,胚体废水的浊度从原来1.4 降低到 0.043;釉药废水的浊度从 17.2 下降到 0.35;浊度去除率分别为 96.6 %和 97.9 %,可得到几乎透明的上清液1[2。]用红平红球菌产生的絮凝剂处理瓦厂废水,处理后的上清液几乎是透明的[13。]
3 其他应用 由于水处理絮凝剂具有安全、无毒的特性,逐渐在食品废水处理中被采用 ,并达到了满意的效果。
此外,微生物絮凝剂还可广泛应用于城市污水、医院污水、石化废水、造纸废液、制药废水等多方面的处理过程中。
结语 综上所述,从低分子到高分子、由无机到有机及微生物、由单一型到复合型是絮凝剂的发展走向。追求高效、廉价、环
保是絮凝剂研制的目标,有针对性地开发无毒或低毒高效絮凝剂,使其在饮用水及其他与人体活动有关的用水处理中生物毒
性及残留量不再造成 2 次污染,是今后絮凝剂研究发展的一个重要方向。其次对絮凝效果加强定量的研究,降低生产成本是开发新型絮凝剂的当务之急。在理论和实践的双重驱动下,安全、无毒、高效的水处理絮凝剂大有取代传统絮凝剂的趋势,
无机和有机高分子复合絮凝剂也因综合了无机和有机的优点在国内外得到了广泛的开展,已经成为絮凝剂研究的热点。
絮凝沉淀法是选用无机絮凝剂(如硫酸铝)和有机阴离子型絮凝剂聚丙烯酰铵(PAM)配制成水溶液加入废水中,便会产生压缩双电层,使废水中的悬浮微粒失去稳定性,胶粒物相互凝聚使微粒增大,形成絮凝体、矾花。絮凝体长大到一定体积后即在重力作用下脱离水相沉淀,从而去除废水中的大量悬浮物,从而达到水处理的效果。为提高分离效果,可适时、适量加入助凝剂。处理后的污水在色度、含铬、悬浮物含量等方面基本上可达到排放标准,可以外排或用作人工注水采油的回注水。
影响絮凝因素
絮凝作用是复杂的物理和化学过程,絮凝处理效果是由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影响絮凝效果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点:
温度的影响:水温升高絮凝效果则会提高,在低温条件下,必须增加絮凝剂用量。另一方面,水温过高,形成的絮凝体细小,污泥含水率增大,难以处理。所以,水温过高或过低对絮凝均不利。一般水温条件宜控制在20-30℃。
水体PH值的影响:每种絮凝剂都有它适合的PH值范围,超出它的范围就会影响絮凝效果。比如聚丙烯酰胺,阳离子型适用于酸性和中性的环境中使用,阴离子型适用于在中性和碱性的环境中使用,非离子型适用于从强酸性到碱性的环境中使用。
絮凝剂的性质和结构影响:对于高分子絮凝剂来说,其结构和性质对絮凝作用影响很大。无机高分子絮凝剂的聚合度越大,其电中和能力和吸附架桥功能越强。而对于有机絮凝剂来说,除了聚合度的影响外,线性结构的絮凝剂絮凝作用大,而环状或支链结构的有机高分子絮凝剂絮凝效果就差。
絮凝剂投加量的影响:各种絮凝剂都有在相应条件下的投加量,低于或者超过这个量都会使絮凝效果变差。用量不足时,絮凝不彻底,用量过量则会造成胶体的再稳定,降低絮凝效果。所以,不同的絮凝剂要在使用之前做小试确定其加入量。
水力条件的影响:为了使絮凝剂与水体充分接触,增加颗粒碰撞速率,往往要进行机械搅拌,而搅拌的速度和时间必须适当。搅拌时间太短,絮凝不充分;搅拌速度太快,时间太长,会使已经形成的絮凝被打碎,降低高分子链的架桥吸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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